区块链数字资产,指基于
区块链技术发行、登记、存储、持有、转让或交易的新型无形资产。这些资产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于特定系统中,作为价值或权利的数字化表示(Digital Representation),被产业界称为加密资产(Crypto Asset)、加密通证(Crypto
token)等。考虑到区块链系统和应用的多样性,以及这些系统和应用中的数字资产的多样性,尽管现阶段无法给出区块链数字资产的精确定义,但是基于区块链系统而存在的数字资产具有无形性、加密验证机制、使用分布式账本、去中心化、共识算法等典型特征,这使其显著区别于传统网络虚拟财产和实体资产。
满足这些特征的区块链数字资产一般可分为链上原生资产和链上映射资产两类,前者一般可分为同质化通证(Fungible Token)和非同质化通证(NFT)两类,后者则一般代表区块链系统之外的某一权利,有现实价值做背书,可以看作是“容器”型通证。[5]
由于第二类数字资产带来了新的法律复杂性,要重
新界定厘清链上资产与链外资产之间的关系,即要回答当此类加密资产在链上转让后,对处于现实世界中的相应链外资产的所有权等权益有何影响。这本质上涉及此类加密资产能否被认定为不动产登记、仓单、提单、债券、股票、息票等的物权凭证,更进一步则涉及区块链的应用是否会推动更广泛的债权物权化现象。囿于篇幅,本文只讨论第一类数字资产,即区块链原生数字资产的财产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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