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有企业更好地贯彻ESG理念,践行ESG责任,国务院国资委于2021年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于2022年发布了《中央企业节约
能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并设立了社会责任局,以“双碳”目标及ESG理念为指导,监督国企的经营和管理。立足国有企业实际,积极参与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ESG信息披露规则,强化国有企业的ESG专业治理能力,推动更多央企控股上市企业披露ESG信息,力争于2023年实现披露全覆盖。这一目标和举措,可推动民营及非上市企业积极进行ESG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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