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4〕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以下简称“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要求,以将碳排放指标纳入规划为引领,以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为基础,以建立碳排放双控考核评价制度为抓手,加快建立行业碳排放预警、企业节能降碳、项目碳排放评价、产品碳足迹应用等管理制度,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全力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到2025年,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宣贯实施碳排放核算及产品碳足迹等国家标准,为全省范围实施碳排放双控奠定基础。
2026年起,全面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落实国家及省级各项制度要求,确保顺利实现碳达峰目标。
碳达峰后,实施以总量控制为主、强度控制为辅的碳排放双控制度,开展碳中和目标评价考核,进一步强化对各市及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的碳排放管控要求,综合施策确保碳排放总量稳中有降。
二、进一步夯实碳排放双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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