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强化碳账户体系支撑。推动控排企业建立健全碳账户,实现企业
能源数据、经济数据、其他涉碳数据自动归集、按月更新。探索建立智慧能源、工业能效、清洁能源、绿色
金融服务融合机制,推动企业碳行为智能监测、自动核算、客观评价,实现企业碳足迹有迹可循。
17.强化环境信息披露支撑。探索建立覆盖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环境信息披露规范,明确环境信息披露范围和载体,支持有条件的市州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工作。建立健全
湖北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办法,依法推动相关企事业单位披露环境信息。
18.强化数据平台支撑。依托“鄂绿通”打造“大数据+信用”碳金融数字服务平台,强化“鄂绿通”与“鄂融通”“武碳通”、省级征信平台等平台之间数据的互联互通。运用碳金融数字服务平台数据,大力推广“301”线上快贷模式、楚天贷款码等在碳金融领域的深化应用,提高绿色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
19.强化金融政策支撑。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重点项目提供优惠利率融资,提升碳减排支持工具的湖北份额。发挥“鄂绿融”专项政策工具引导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向绿色
低碳企业(项目)发放低利率、中长期信用贷款,助力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20.强化财政政策牵引。将碳金融产品融资纳入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深化地方政府与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合作,引导保险公司开发基于碳信贷的专属履约保证保险产品,形成“银行+担保+保险+政府”的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各项支持碳金融产品创新相关税收政策,引导金融资源向绿色低碳领域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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