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可能认为,代币又不是证券,是货币,或叫虚拟资产。中国不对代币进行区分,不管是功能型代币、证券型代币还是资产型代币,只要涉及证券性质,就容易列为非法证券。首先,政策已经明确了
比特币以及虚拟货币都不是货币,比特币是虚拟商品。这些虚拟商品,只要涉及“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份额化交易”等特征,基本就可以判定为非法证券或非法期货交易。这些行为都触犯了刑法,具体在定罪方面,会分单位和个人,非法运营和非法集资两个方向都可能。
有些人可能会问,不是也有一些中国人开的大交易所也在境内办公吗,他们为什么没事?
这是一个好问题。法律规定是一方面,具体执法又是一方面。西方一些国家的执法不像中国那样公平,存在选择性执法的问题。所以,不能有侥幸心理,认为别人能干,我也能干。别人能干,是他有能耐。但是,记住一点,不要出事。
如果交易所爆仓、平台币非法集资、平台币巨亏,还有首次上币品种出现非法集资、传销、严重割韭菜等,很容易引火上身。那么交易所这生意还能做吗?中国人要赚交易所这行当的钱,命要硬,胆要肥,身体好,脑还得够活,不太容易。有这能能耐,干啥都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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