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夏秋季O3污染,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协同减排,安全高效推进VOCs综合治理,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持续推进
钢铁、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深化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温室气体减排协同增效。开展清新园区建设。到2025年,设区城市O3平均浓度稳中有降,85%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完成10个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增效工程建设。
(二)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深入实施清洁柴油车(机、船)行动,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加快淘汰国四标准柴油货车。除保留的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车辆外,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邮政、公务用车、出租车新
能源比例为80%以上。全面完成港口主要码头岸电设施改造。推进港口集疏运铁路、物流园区及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等“公转铁”线路建设,大力发展江海直达、江海联运。到2025年,全省国四及以下老旧营运货车更新淘汰4万辆,铁路货运量占比、水路货运量年均增速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集装箱江海、海河联运量年均增速超过10%。
(三)建立污染天气应对机制。聚焦秋冬季PM2.5污染,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以
杭州湾地区和金衢盆地为重点区域,加强污染天气应对。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建设,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推进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区域空气质量联合监测、共享、预报、会商和应急联动,开展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和联合执法,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改善工作。到2025年,全省基本消除中度以上污染天气。
(四)强化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强化施工、道路、堆场、裸露地面等扬尘管控。加强工业、市政、
农业领域恶臭异味管控,加大
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力度。强化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和氢氟碳化物环境管理,逐步淘汰氢氯氟烃使用。实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到2025年,设区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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