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如期实现我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
碳排放权改革深入实施,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
碳市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23〕27号)要求,结合中卫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为引领,以推动绿色
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发挥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激励和约束功能,引导资源要素向高质量项目和企业汇聚,助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
二、改革目标
2023年全面启动碳排放权改革,落实生态环境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和自治区碳排放权改革交易管理等规定,规范全市碳排放权交易相关活动,中卫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机制基本建立,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和配额履约更加顺畅。2024年中卫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主体碳资产管理意识明显提高,交易范围有序扩大。2025年全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和运行保障机制更加完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全社会“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意识明显增强,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
能源消耗量、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幅度分别达到15%、16%。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碳排放报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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