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配额和碳信用作为碳资产,本身就具有
金融属性。
碳交易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特性。处于初期发展阶段的中国
碳市场,尚未有碳金融产品在市场上交易,同时,金融机构也并未介入碳市场,因此与金融市场的对接暂未形成。在市场发展初期,为避免碳交易局面失控,这种谨慎的态度是完全有必要的。
随着碳市场规则的日益完善、交易行为的规范化以及碳配额和碳信用资产属性的法律认定和确权,需要进一步研究制定碳交易市场与金融市场对接的相关政策和规则。当两个市场能有效融合时,不仅能进一步提升碳交易市场的功能,还能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届时, “碳金融”将真正体现其金融属性和功能。
对促进中国碳市场发展的几点观察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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